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
公司 2023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对安永华明的监督职责,具体
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
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
关该审计师辞职或辞退该审计师的问题;担任公司与外聘审计师之间
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督促外聘审计师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并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
计程序是否有效。
于 2023 年,委员会共举行 6 次会议,其中包括 4 次定期会议。于
历次定期会议召开前,委员会均与公司及审计师召开了预沟通会议,
讨论审计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此外,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
并同意将未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于委员会
的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定及会计政
策及标准的适当性)满意,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告及摘要的议案》 、《安永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关于审议<2022 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议案。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 3 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
公布》、 《公司 2023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计划》
等议案。
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集
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安永关于 2023 年中
、
期财务报告审阅的报告》等议案。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
公布》、《安永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报告》
等议案。
此外,为使委员会成员可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
控制程序,委员会亦于年内与安永华明进行两次单独会晤。
二、总体评价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安永华明信守审计服务合同约定,派出的专
业队伍,具有独立性,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及执业准则执行公司审
计工作,体现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
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除按时出具独立、
公允的审计报告、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之外,还及时向公司提供有
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资讯。
委员会亦已审核安永华明的表现、独立性及客观性,对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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