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此关联交易预案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
往来,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该关联交
易预案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
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
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郁炯彦、楼百均、蒲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