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5-
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34,112.616元,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9,477,939.36 元 , 截 至 2023 年 12月 31日 ,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
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34,5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0,178,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
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
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