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及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工作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
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