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甬金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6 号”文核准,甬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期限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504 号”文同意,公司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债券代码“113636”。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甬金转债”
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53.07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转债”转股价格由 53.07 元/股调整为 36.05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本
金转债”转股价格由 36.05 元/股调整为 35.00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因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由 35.00 元
/股调整为 34.50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回购注销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8,969 股。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甬金转
债”转股价格由 34.50 元/股调整为 34.5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57 元/股向下修正为 27.66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上述回购方案已届满,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上述 14,700,227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起由原来的 27.66 元/股调整为 27.98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 月 8 日-3 月 15 日为 27.66 元/股,3 月 18 日-3 月 21
日为 27.98 元/股)的 80%,存在触发“甬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
性。若未来 20 个交易日内有 5 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可能触
发“甬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
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
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
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甬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