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秋燕)

证券之星 2024-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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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韩秋燕)
各位董事:
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任期届满,同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秋燕,1963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更名为材料化工处)工作至今。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
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 年任职期间,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方式   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韩秋燕       5       4        1       0      0
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景、专业能力、工作履历等情况,对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公司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丰富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员会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
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2023 年任职期间,
本人以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其中现场工作 16 天,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点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委托理财、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检查;持续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促进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接待、投资者热线、公司
邮箱、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等多渠道、多
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投资者交流渠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
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外,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
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
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
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靠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 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
议案后经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
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四、其他工作
  (一)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3 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hqy@ciccc.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韩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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