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 9 月 21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任命组成人员的议案》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及运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崇恩组成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王成方任主任委员。2023 年 1 月洪崇恩因
病去世。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杨嘉欣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与王成方、范悦龙组成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王成方任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
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至少每季
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度向董
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协调
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能在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
发挥作用。
(二)战略委员会
男组成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长王文志任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
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公司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能在公司经营等方面发挥
作用。
(三)提名委员会
成方组成提名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范悦龙任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为: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
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公
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能在公司人员管理方面发
挥作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文志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张轶男任主任委员。
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为: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能在公司经
营管理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