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翔港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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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翔港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翔港
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翔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证监许可[2019]270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年 2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 20,000 万元,期限 6
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74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 2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翔港转债”,债券代码“113566”。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该次发行的“翔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0 年
   因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 15.16 元/股调整为 10.77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调整翔港转债转股价
    (公告编号:2020-055);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 10.77
格的公告》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
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 10.76 元/股调整为 10.74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9 月 19 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翔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0.74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
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20%(
      (   12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 105%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翔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
                       (         120%),即 12.888 元/股,已经
触发“翔港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翔港转债”的决定
前赎回“翔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 105%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翔港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负责后续“翔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
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翔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在本次“翔港转债”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及持
有“翔港转债” 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港科技本次提前赎回“翔港转债”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翔港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翔港转债”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丘永强((((((((((((((((((((戴任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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