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 金山办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一德)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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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我作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方爱之、王宇骅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一德、方爱之、王宇骅
 提名委员会委员:马一德、方爱之、王宇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一德、方爱之、王宇骅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一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博士、博士后。
马一德先生现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文澜特
聘教授,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知识
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一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
等研究院兼职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知识产权战
略研究院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政协委员、科技委员会副主
任,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2018 年至今,马一
德先生兼任上市公司中储股份(SH.600787)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
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
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
                                             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其中:以通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
                  讯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马一德    7     7      5      0    0      否     2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认真
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
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 2023 年
度,我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通
过参与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我与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
虑,并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我还与
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
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
终保持一致。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金山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
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
的进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
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独立董
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
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
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
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
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
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通过审查,我认为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有
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续
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6 月 6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进行核查,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神人能力。在报
告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和进展情况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报告期内,根据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首次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1 及
配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1 年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我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我认
为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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