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72,209,026 股,发行价格为 4.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24,999,999.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7,311.56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3,382,687.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4]第 ZF1005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5 亿 A 米橡胶传动带智能化产
             业园项目
            合计              160,631.44     72,500.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3,382,687.90 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
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
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要求,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
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负责具体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
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且在有效期
到期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 力 士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