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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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3-1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长冯宪
志主持会议,5 名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分别是监事长冯宪志、监
事李军、陈令金、职工监事孙建新、李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发送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
                    ,以 2024 年 3 月 8
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 2024 年 3 月 12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
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确认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济南申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69,444,444    299,999,998.0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正式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逐项表决如下:
章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申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梅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详细地分析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详细地分析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
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编制的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允反映
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8001 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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