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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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1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董事长冯
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分别
是董事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孙莉,独立董事汤先国、徐辉、
董运彦。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发送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以 2024 年 3
月 8 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 2024 年 3 月 12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
《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
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济南申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69,444,444    299,999,998.08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
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
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正式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逐项表决如下:
章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申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梅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
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
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 析报 告(三 次修 订稿) 》, 内容 详见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议案》;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8001 号),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
事宜,公司编制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容。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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