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节能国祯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