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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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付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
募投项目部分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
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开展需要,在江苏省
南通市新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以新设全资子公司
为实施主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
土地使用权约 74.7 亩,用于投资建设“微电子辅助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
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制定《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基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
强公司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
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
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故监事会同意通过此议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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