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宁波东方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 967,819,822.2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967,819,822.21 元 ,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时,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
战略需要与经营业绩,结合海外投资、产业基地建设等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提出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7,715,368 股为基数,将公司
(母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3,774,243,644.09 元,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94%。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3,464,771,728.49 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2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等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
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
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