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
司实有董事 7 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森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弘业公司”)自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向
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
不收取利息;2021年7月28日财务资助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展公司”),财务资助于2022年1月28日收回8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财务资助余额1,200万元,利息累计122.27万
元,本息合计1,322.27万元。
由于目前信展公司无力偿还所欠财务资助款项,经弘业公司与信
展公司及其股东周庆河先生协商,三方签署《股权抵债协议书》,由
周庆河先生所持有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 49%股权冲抵其所欠弘业
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经评估,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
为 33,080,552.00 元人民币,49%股权的对应价值为 16,209,470.48
元人民币。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