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
《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等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
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联交易,公司2023年与楚源工贸的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合理预测了2024年与楚源工贸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
交易的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发生
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业开展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
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合理预测了2024年与
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与中煤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基于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
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