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 亚士创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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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
                         目 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如下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携带有效的持股证明文件,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持股证明文件并办理签到或迟到的股东,
将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报到时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发言顺序按持股或代表股权多少排列先后次序。股东在大会进行中临时要求发言
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提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在大会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四、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大会主持人
可根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
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
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
体投票方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
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 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联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0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公司一楼生态圈厅
三、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金钟先生
四、 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来宾出席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五)独立董事述职;
  (六)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七)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进行计票、监票工作;
  (十)监票人代表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了保证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
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9 月 14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
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回避表决。
【议案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
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拟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
有效期届满日(即 2024 年 9 月 14 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
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回避表决。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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