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 新集能源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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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0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
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9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
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
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锚定年度任务,抓班子、带
队伍、稳安全、保生产、谋改革、促发展、正风气、树形象,开启
了煤炭、煤电、新能源“三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多项生产经营指
标创历史新高,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董事会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
预算报告》的议案。
吨,销售商品煤 1968.61 万吨;2023 年,公司累计发电 104.79 亿度
(含瓦斯发电)
      ,上网电量 98.95 亿度,其中利辛电厂发电 103.93
亿度,上网售电量 98.72 亿度。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9 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 亿元,每股收益 0.814 元。2023 年末公司
拥有总资产 362.95 亿元,负债总额 214.70 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 1,056,481,451.34 元(人民币,下同)
                               ,扣除法定盈余
公积金 59,039,773.21 元(扣除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公司总
股本 50%的法定上限)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11,579,453.54 元,
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284,959,598.00 元,故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4,924,061,533.67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 2023 年年末总股本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88,581,270.0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因目前公司处于新发展阶段,
为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公司新建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煤矿改
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等对资金需求较大。剩余未分
配资金将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 2024 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
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
东的长期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议
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易总额 56,993.25 万元,实际发生 56,774.93 万元,比计划减少
  根据测算,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59,836.8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告》
  。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何为军、
彭卫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
                         《董事会
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公司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
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 792,228.91 万元,实际
发生 578,940.66 万元,比计划减少 213,288.2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发生煤炭购销业务金额下降。2023 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
          )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贷款预计不超
过 100,000.00 万 元 , 实 际 发 生 50,000.00 万 元 , 比 计 划 减 少
度存款日均余额 91,784.57 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金额的 5%。
   根 据 测 算 , 预 计 2024 年 度 将 发 生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为
委托贷款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产
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 99,404.00 万元,中国中煤及其控股
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 50,511.00 万元,公司
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同
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
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
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下同)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2.0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4 年,公司安
排投资计划 69.21 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54.87 亿元,技
术改造及更新投资计划 12.72 亿元,
                   科技创新及信息化投资计划 1.62
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024 年,公司(含
本部及各子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
信用证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 140 亿元资金,该融资额度至下
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
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为确保
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
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
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公司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
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体系工作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的规定,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企业内控体
系工作报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
预测评估报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合规管理工
作报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
追究工作情况的报告》
         。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
进行修订。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中央企
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同意公司对《中
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
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中央企
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工资总额
备案制管理,同意公司制定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
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
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任
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
营责任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
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本《实施
方案》考核周期为 3 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实施方案》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中煤新集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修订)》
                            (中
煤新集〔2022〕237 号)同时废止。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目标值,
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业
绩责任书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试行)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
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
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
治理制度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本制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步废止。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
理制度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名称并修订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
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煤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煤新集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意公
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形成《中煤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同步废止。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煤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管理办法》
                      《中煤新集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及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管理层证券交
易守则》同步废止。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
  。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安徽省六安市六安电厂项目部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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