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萍、CHRISTINE XIAOHONG
JIANG 及非独立董事刘敏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林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召开届次 议案名称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 1-12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2 年度
第六次会议 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
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
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公司
规范运行。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
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
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
起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
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经审阅,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
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
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
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恪
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
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林萍、CHRISTINE XIAOHONG JIANG、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