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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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
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
实到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于北方女士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
观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
 。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
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金额。虽然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存在一定的偏
差,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于北方          陆文龙           冯晓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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