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
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94 号)。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
要内容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607P)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上海复华中日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历史宕账,账外累计向公司建
筑承包商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7500 万元,虚假平账,其中 2000 万元
债务于 2023 年 11 月已被生效司法裁判文书确认,5500 万元处于诉讼程序。2023
年 6 月,你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计提 2000 万元预计负债,全额确认为当期损
失。
你公司上述隐瞒负债、虚假平账、不当会计确认等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一
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强化依法合
规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
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管理层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
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
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