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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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
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
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
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
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
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
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
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合称“目标公司”)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江
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
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告中披露,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应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 2022 年度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
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
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
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相关尽职调
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经
交易各方协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
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
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
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工智,证券代码:000584)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
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2023 年 11 月
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1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但因公司 2022 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消除工作正在推进过程
中,暂时无法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因此目标公司相关的
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
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
  同时,双方仍有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共同商讨推进方案。鉴于本次
交易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
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方可继续推进,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正全
力推进保留事项的处置、整改工作,争取尽早消除保留事项的影响。待相关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
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
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同
时,交易对手方也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相关尽调工作。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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