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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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省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
额将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金额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为准),前述用途之外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
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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