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2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8 人,代表股份 186,853,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8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182,075,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63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共有 29 人,代表股份 4,777,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4,541,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2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43,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4.4386%;反对 1,85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99%;
弃权 4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0415%。
表决结果:
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
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