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 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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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0:3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3 楼 309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何
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
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
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
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
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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