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 吉华集团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及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吉华集团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
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
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华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