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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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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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JNAA2B002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执行了鉴证工作。
维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维远股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维远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远股份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7号”《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5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5号《验资报告》
。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743,365,531.0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195,363,088.39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780,484,078.83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109,897,778.48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336,233,173.45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专户均于2023年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1)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335,880,881.58
其中:35 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7,210,7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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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研发中心项目 -2,212,536.00
(2)补充流动资金 -352,291.87
(3)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225,000,000.00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 -100,000,000.00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325,000,000.00
(4)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1,220,273.97
(5)利息收入 120,061.40
(6)手续费支出 -4,940.4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华益
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业经2020
年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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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 1615047929100098189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利津支行 37050165610109111111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支行 239044746202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 15317001040023786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77510100100334974 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75899991013000067842 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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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4,064,5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6,233,173.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4,064,500,000.00
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是否 截至期
已变 末投资 项目可
是否
更项 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达到
目(含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 否发生
目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预计
部分 (3)= 态日期 益 重大变
效益
变更) (2)/(1 化
)
酚、丙酮、异 100.30 2020 年 10 不适
是 648,000,000.00 614,340,096.06 614,340,096.06 7,210,771.68 616,157,148.63 不适用 否
丙醇联合项 (注) 月投入使用 用
目
纯碳酸二甲 否 538,190,000.00 未变更 538,190,000.00 7.61 546,341,463.95 不适用 否
(注) 投入使用 用
酯项目
研发中心项 113.77 2022 年 12 不适
是 80,360,000.00 16,676,588.61 16,676,588.61 2,212,536.00 18,973,175.00 不适用 否
目 (注) 月投入使用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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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 脱氢 及 20 月 60 万吨/
万吨/年高性 是 2,243,385,433.96 2,340,728,749.29 2,340,728,749.29 326,457,566.29 2,380,593,172.83 年丙烷脱氢 不适用 否
(注) 用
能聚丙烯项 项目投入使
目 用
补充流动资 100.02 不适
否 370,000,000.00 未变更 370,000,000.00 352,291.87 370,091,499.4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注) 用
募集资金各 不适
否 184,564,566.04 未变更 184,564,566.04 184,560,792.4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发行费用 用
合计 4,064,500,000.00 4,064,500,000.00 336,233,173.45 4,116,717,252.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无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关产品情况 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无
行贷款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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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
益和投资收益的投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2,314,744.4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 6,515,094.21 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
集资金 948,829,838.70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 XYZH/2021JNAA20197 号《关于利华益维
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维远
化学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果。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
银行 预期年化 资金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终止日 已到
名称 收益 来源
归还
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山
银行
东省分行单位人 募集
利津 15,000.00 2022-12-6 2023-1-5 1.5%-3.4% 是
民币定制型结构 资金
县支
性存款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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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银行 预期年化 资金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终止日 已到
名称 收益 来源
归还
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山
银行
东省分行单位人 募集
利津 7,500.00 2022-12-29 2023-3-15 1.5%-3.4% 是
民币定制型结构 资金
县支
性存款
行
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山
银行
东省分行单位人 募集
利津 10,000.00 2023-1-11 2023-2-9 1.5%-3.4% 是
民币定制型结 资金
县支
构性存款
行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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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
投资进 本年 是否 的项目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度(%) 度实 达到 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定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金额(1) 金额 (2) (3)=(2) 现的 预计 是否发
态日期
/(1)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变化
丙酮、异丙醇联合 614,340,096.06 614,340,096.06 7,210,771.68 616,157,148.63 100.30 否
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投入使用 用 用
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16,676,588.61 16,676,588.61 2,212,536.00 18,973,175.00 否
(注) 投入使用 用 用
脱氢及 40 万吨/ 101.70 60 万吨/年 不适 不适
及 20 万吨/年高性能 2,340,728,749.29 2,340,728,749.29 326,457,566.29 2,380,593,172.83 否
年高性能聚丙烯 (注) 丙烷脱氢项 用 用
聚丙烯项目
项目 目投入使用
合计 2,971,745,433.96 2,971,745,433.96 335,880,873.97 3,015,723,496.46
变更原因: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对各项费用和工期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
目) 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减少了项目的总开支,故募集资金略有结余,
鉴于上述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并投产,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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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在原建
设内容基础上,还利用自有资金新建了新材料研发中心,与原建设内容及公司后续项目相匹配,建设
过程中选用了部分更具性价比的设备类型,因此部分募集资金节余。目前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经投
入使用,不仅实现了研发中心项目功能,并在原研发中心项目的基础上,拥有和配置了更优的研发设
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可更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根据战略规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60 万
吨/年丙烷脱氢及 40 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中的高性能聚丙烯产能规模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
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 60 万吨/年丙烷脱氢、20 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装置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35 万
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和 “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9,734.33 万元 (含利息
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投向产能规模调整后的在建募投项目“60 万吨/年丙烷脱氢及 20 万吨/年高性
能聚丙烯项目”。
决策程序:
此次变更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另外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发行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发布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和投资收益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