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4-01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176,389,6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82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76,353,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股份的 0.010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 名,代表股份 4,472,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43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76,353,7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反对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毛卫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仕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