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24-01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浪莎三期浪莎
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5 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翁
荣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6 名(独立董事虞晓锋书面
委托独立董事何元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
。公司监事会
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
体修订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24-011”号。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依据原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健
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整体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执行。修订后的【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 2024 年
三、4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浪莎内衣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
“临 2024-012”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