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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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届满。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龙治湘先生、周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担任公司 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以来任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现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经理。
  龙治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车间班长、质监员、生产技术经理、制造部经理、生产
总监、工作方式总监,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湖南
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赛隆悦佳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
  周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博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57,763
元出资额。周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的情形。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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