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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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1
年,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
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
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
号 3100000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10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经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2023 年 12 月 18 日,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沟通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
排,如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周期与时间安排、重要审计事项和其他重点关注问
题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进场
中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听取了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总
负责人兼签字会计师及审计现场负责人就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情况的总结汇报。
(四)2024 年 3 月 15 日,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浙江仁智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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