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佳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
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 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