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中航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34,700.17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268.79 万元,母公司报
表实现净利润 11,323.79 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4,435.69 万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航直升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
红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
平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
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已取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73 号),
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20,850,378 股股
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1,278,892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的注册申请。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142,129,270 股至 731,605,9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6,321,197.20 元,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05%。
(二)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9 名董事全票表决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 名监事全票表决通过,一
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
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
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