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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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额为准。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回复在
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拟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
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
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
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
  根据《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预
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期限提前届满: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六)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00 万股,
      上限为 200 万股,分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14,788,022 股的 0.16%和 0.3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资金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回购用途                                     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董事会审议通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1,000,000 至                 2,000 至   过回购股份方
       权激励计划             2,000,000                   4,000    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20.0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测算)               (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测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合计    614,788,022   100.00%   614,788,022   100.00%   614,788,02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0.03亿元,总负债为3.80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3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按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
   例为1.00%和1.10%。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增强
   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
   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各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
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询问,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
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确认,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
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拟
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
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
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
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
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的具体方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
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四)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根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
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
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3月12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等信息详
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B886438501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和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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