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委托单位: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7-84525530
附表 1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096 号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药业集团”)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
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健民药业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
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健民药业集团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红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希雯
中国·武汉 2024年3月14日
附表 2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期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用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期初占用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占用 名称 金额(不含 的利息
联关系 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利息) (如有)
现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及
占用
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及
占用
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
其附属企业 占用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期
其他关联资金 来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期初往来 偿还累计 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往来 金额(不含 的利息
系 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 经营性往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0.05 0.04 0.09 销售商品
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 来
附属企业
武汉健民新世纪大 上市公司的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13.01 202.40 215.41 内部代垫款
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附属企业 往来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
上市公司的 借款及内部代
药(随州)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3,227.99 51,438.25 53,696.38 969.86
附属企业 垫款
司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
上市公司的子 上市公司的 借款及内部代
维生药品有限责任 其他应收款 12,123.65 42,943.76 334.60 49,300.12 6,101.89
公司及其附属 附属企业 垫款
公司
企业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 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 7,494.14 8,911.36 267.22 8,578.69 8,094.03 内部代垫款
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附属企业
武汉健民文化产业 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 20.33 210.08 230.41 内部代垫款
有限公司 附属企业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 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 15,444.00 15,176.00 268.00 内部代垫款
有限公司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
关联自然人
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往
其附属企业 来
总计 / / / 22,879.17 119,149.89 601.82 127,197.10 15,433.78 / /
注 1、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给非关联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初本公司应收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191.40 万元,应收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截至
注 2、2023 年 9 月,本公司向北京肝胰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四惠医护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2023 年初本公司应收杭州华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05 万元,应收杭州华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11 万元,应收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
司 5.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应收杭州华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华立
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项属于非关联方往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