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中信金属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和矿业投资业
务,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铜、铝等有色金属
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受到宏观环境、经贸政策、供需情况
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降低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务
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
超过 30 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20%。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对主营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等品种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进行套期
保值,采用的保值工具均为市场通用合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铁矿石、
热轧卷板、电解铜、电解铝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品种,套期保值交易场
所主要为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
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国内外主流交易场所,拟适用的
衍生品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商品掉期合约等。境外市场操作
将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需要,通过具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商或银行在境外
市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审议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商品类衍
生品交易均以保值为目的,只作为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而不作为获利的手段,有
利于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公司制
定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商品类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职责分工、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执行管理、内部风险管理报告及
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该议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主要通过场内开展,交易所机制相对完善,
合约较为活跃,保证金管理机制严格,相关业务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较小,但同时
也面临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考虑到公司主营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产品等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大宗商品
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可
能面临商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走势不一致,影响套保有效性的
风险。
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为当日无负债清算制,由此可能造成短期内资金占用
较大的资金流动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因保证金补充不及时而被强行平仓的
风险。
如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
交易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甚至无法交易的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二)风险措施
公司相应制定了应对措施:
格执行,包括《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商品敞口头寸管理制度》
等,严格根据前述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审批、执行、操作、资金使用、定期
报告等事项进行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衍生品业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周期一致或相近、流动性较好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最大限度避免价格不利变动
风险。
理、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相关业务环节。业务部门内部也分别设置现货交易、现
货执行及衍生品交易等岗位,进行内部分工与职责分离。
形成衍生品策略清单,经公司审批生效后执行;衍生品业务需严格在审批的策略
清单范围中开展。交易过程中,对衍生品交易决策审批及执行流程进行事前、事
中、事后的管理和监控。
险边界。联动开平仓计划、价格与资金状况,形成保证金压力测试机制,监控衍
生品账户风险度和资金情况。
相关境外交易所的规则,严格参照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目的
是为了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业务稳定经营,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提高公司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
低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
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张 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