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
议,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 次专 门会
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浪波 赵 磊 孔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