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
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
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
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
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