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冠石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75,000 股,发行价格为 27.4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0,110.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3.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5,586.79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
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序 拟使用募集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合计 50,000.00 45,586.79 19,263.32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项目在实际
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
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
需求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于 2023
年 4 月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
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3 月。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延期后达到 本次延期后达到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预定可使用状态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日期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
心
(三)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
自 2022 年起,显示行业在下行周期内供需失衡,液晶电视、智能手机等终
端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该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液晶面板产品订单骤减,功能性
器件产品订单增速亦不及预期。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
主动放缓了新增产能的建设速度,导致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经济效益
无法体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仍较为缓慢,其中,
液晶面板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待剩余 2 条生产线调试验收完成后即可实现年产
无法完全消化该募投项目新增的年产 10 亿片产能,公司根据自身产能和市场订
单情况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3 月前完成投入;研发中心及
办公楼项目现已完成设计规划,正在选聘施工方,计划 2024 年开工建设,同样
无法在 2024 年 3 月前完成投入。
综上,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市场需求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主动控
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该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该项目实施期限再次延长 12 个月。
(四)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
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围绕公司
的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状况的考虑,针对现有生
产能力、产品结构、检测能力、研发方向及实验环境而策划的整体升级方案。项
目实施后将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满足下游客户在未
来对液晶显示配件的需求,以及改善检测和实验环境,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从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总体盈
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
措施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为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
一步拓展。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显示器件的技术研究和工艺探
索,并与京东方、华星光电、彩虹光电、夏普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领域客户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分析
结合上述论证分析,公司认为“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
中心”项目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行业趋势、
国家政策等,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提示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
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
落实项目实施,但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