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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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 监-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祖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
到监事 5 名,名单如下:黄祖荣、张娜、郑希富、温巧容、褚东倩。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
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能
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 年度计
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917.62 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
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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