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将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有关信
息。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