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原
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石海峰 、郑水园、 花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