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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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
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3月15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
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列(郑州)
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
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中标“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大河控股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
枢纽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国际物流枢纽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欧班
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办公楼施工总承包项目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5)。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彩半导体
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
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中标“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
工程”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土建施工合同,属于正常
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安彩高科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安彩半导体均受河
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
克曼与安彩半导体构成关联关系,土建施工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
回避了表决;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安
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车工程职
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
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中标“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沃克曼与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壁弘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职业学院,公司与河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均
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汽车学校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汽车学校
构成关联关系,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鹤壁汽
车工程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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