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促
进业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原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保理”)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追索权商业保理业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中心 B 座 13 楼
咨询服务。
为中原保理的控股股东。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采购合同所产生的相应的
应收账款。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
司拟向中原保理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业
务。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合同之日起不超过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具有较大的融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