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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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
出席董事 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
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思康睿”)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亿
元整,借款期限为 1 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
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
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
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海思康睿不提供反担保。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为
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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