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4-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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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九联科技                        股票代码:68860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Unionman Technology Co.,Ltd.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5 号)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
         (二次修订稿)
              二零二四年三月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
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
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止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50,000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266,343 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缴款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为-12,064.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的净利润为 2023 年 1-9 月的 4/3 倍;
   (6)假设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持平、较 2023 年度增长
摊薄即期回报使用)。该假设分析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
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
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公司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
准。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总股本(股)                  500,000,000    500,000,000     530,266,343
        项目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的日期                            2024 年 4 月末
 假设 1: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865,626.73    -160,865,626.73   -160,865,626.73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59,913,833.93    -159,913,833.93   -159,913,833.93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3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3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3             -0.33             -0.31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33             -0.33             -0.31
 股收益(元/股)
 假设 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亏损金额减少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865,626.73    -128,692,501.39   -128,692,501.39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59,913,833.93    -127,931,067.15   -127,931,067.1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6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6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3             -0.26             -0.2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33             -0.26             -0.25
 股收益(元/股)
 假设 3: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亏损金额增加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0,865,626.73
                                        -193,038,752.08   -193,038,752.0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59,913,833.93
                                        -193,794,757.66   -193,794,757.66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0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0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3             -0.40             -0.3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33             -0.40             -0.37
 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上述假设基于公司 2023 年度 1-9 月净利润得出,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可知,
若后续公司扭亏为盈,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相比发行前的每股收
益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
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
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
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九联科技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
研究院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
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
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
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
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
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健全、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
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
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拥有足够的长期资金,降
低 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的
增长将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
的回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九联科技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项目为基于 OpenHarmony 技术底座的鸿蒙生态相关产品研究开发,主要
面向运营商市场、数字工业、电力、化工、智慧城市等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
为智能终端和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运营
服务,目前主要的市场为运营商市场。
  在运营商市场方面,目前公司主要的智能终端产品系基于安卓、Linux 等操
作系统开发。随着国产操作系统“鸿蒙”的快速发展,公司将通过本研发项目
不断推进基于鸿蒙系统的相关软硬件产品落地。一方面实现智能终端等产品系
统国产化,紧抓国产化替代的浪潮,从而巩固及提升公司在运营商市场地位。
另一方面实现更丰富的超高清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和丰富家庭网络通信和家
庭多媒体娱乐的用户体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
  在非运营商市场方面,公司基于 OpenHarmony 的开发板、摄像头、超高清
视频操作系统、显示设备等系列鸿蒙生态产品能实现设备间的协同工作和数据
共享,为客户端到端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将广泛应用于数字工业、电力、化工、
智慧城市等领域,是对公司市场领域的扩展,对已有技术、产品应用领域的扩
充。通过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研发技术,推动鸿蒙生态系列产品的落地。
务已形成一定规模收入、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客户涵盖了运营商客户、物联
网客户等,应用场景包括金融支付、智慧城市、智能水气表等。公司鸿蒙生态
相关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具有一定权重,相关收入属于公司第二大主业物联
网通信模块产品收入,已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目前整个行业的鸿蒙生态仍
处于生态搭建、布局阶段,尚未实现全面、大规模变现,公司现有鸿蒙相关营
业收入、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规模在该生态内处于前列位置,并已在具有一定
先发优势。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将基于 OpenHarmony 的技术底座与公司已有的产品
布局、行业特点深度结合,扩大公司已有的技术优势,致力推动公司成为“鸿
蒙”产品相关行业的核心企业。同时,顺应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致力于提升和丰富家庭网络通信和家庭多媒体娱乐的用户体验,相关
产品已经覆盖了智能家庭网络接入设备、网络管理设备和多媒体信息终端等一
系列数字家庭。多年以来公司形成了“视频能力核心设备建设”及“超级连接
能力建设”两大核心竞争力,并围绕此形成了多项核心通用技术以及核心特色
技术,衍生出多个产品线。同时,公司基于已有的技术持续地进行前瞻性的技
术研究,以技术储备为依托,以研究创新为根本,在机器人等方向持续投入,
目前在机器人领域已有所布局。
  本次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项目是基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已有技术
的衍生产品应用。通过本项目,一方面公司将实现核心技术能力在智能机器人
数据采集、数据清洗及 AI 分析等需求的应用,对智能机器人所需的软硬件技术
进行集成开发,对智能机器人模块加入新算法,对传感器等核心部件进行技术
升级和定制化设计,实现智能机器人在特定环境、特定任务中实现更多的功能。
另一方面,公司将基于已有的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对智能机器人的智能生产技术,
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已与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赛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分别在防爆机器人、低速无人驾驶产品(室内和室外两大智能机器
人应用场景)方面进行合作,其中公司已经取得广州赛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
区无人扫地机器人产品订单并已有产品交付,公司智能机器人业务相关订单远
超预期。
公司智能机器人及相关配件取得相关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业务增长速度较快,
业务运营情况良好。在现阶段,公司智能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产品仍处于市场
验证阶段,相关收入、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规模尚未完整呈现,但该业务的发
展速度远超出预想。
   同时,本次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项目和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项目相
辅相成,智能机器人未来通过将操作系统扩展至鸿蒙系统,能够产生 1+1 大于 2
的协同效应,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优势和智能制造优势,构建出公司新
的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注入成长动力。
   (1)九联科技面向鸿蒙生态研究院项目
   ①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公司以林榕先生为核心,培养了一支熟谙行业技术标准、专业功底深厚、
项目经验丰富、人员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科研能力
及未来人才储备的优势突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较强的学术背景与丰富
的研发经验。
   公司已开展鸿蒙生态相关研究工作,其中鸿蒙生态研究院项目配备数十名
资深的研发人员及工程师,未来随着项目的后续推进与产品系列的扩展,公司
预计将吸纳更多的鸿蒙专业人才与现有团队一起研发。
   ②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鸿蒙生态体系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
公司是华为认证级 ISV 伙伴,OpenHarmony 软件发行版及开发板的生态领航贡
献 单 位 ,2022 年 度 六 家 OpenHarmony 百 人 代 码 贡 献 单 位 之 一 , 以 及
OpenHarmony 的核心共建单位、A 类捐赠人,在 OpenHarmony 主干代码的贡献
量排名前列。在鸿蒙生态技术下的超高清视频领域,公司以 OpenHarmony 为技
术底座,推出超高清音视频操作系统 HoloCeneOS,通过了 OpenHarmony 兼容
性测评。HoloCeneOS 充分利用分布式架构的优势,打破硬件边界,跨终端无缝
协同体验,实现超高清多屏协同。同时,能保持在设备终端上构建足够强的安
全机制,保障用户设备和数据安全。公司面向开发者的 Unionpi 开发板也通过了
OpenHarmony 兼容性测评。在基于鸿蒙系统的具体产品方面,公司 Unionpi 系
列开发板和支付音箱已经实现量产出货,智能门铃门锁和智慧摄像头处于用户
推广阶段,鸿蒙机顶盒和网关也已经达到了试产状态。公司在运营商市场的机
顶盒和网关等产品年出货量超过千万台,鸿蒙系统应用于该两类产品后也将积
极的推动鸿蒙行业的商业落地。
  ③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智能终端产品中主要涉及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智
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市占率,其主要客户群体系包括中国移
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在内的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公司已与其建立了牢固、
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形成了长期有效、成熟的运营商销售渠道及体系。近
年来,考虑到国际地缘政治的复杂性,运营商客户面临着较为迫切的国产化需
求,其中鸿蒙系统及国产芯片方案已较为成熟,目前公司已有机顶盒等运营商
体系产品获得了鸿蒙生态产品兼容认证,公司可借此机遇充分利用自身在鸿蒙
化生态中软件+硬件的优势,将存量的运营商客户群体转化为鸿蒙生态产品的对
标客户群体,迅速打开鸿蒙产品的销量,形成公司鸿蒙产品的基本市场储备。
  公司主营业务的物联网通信模块产品得益于其在 NB-IoT 和 4G Cat 1 bis 模
组方面的出色表现,已顺利进入中国物联网模组供应商名单中前五名,位列全
球第九名,公司已积累了包括金卡智能(300349.SZ)、威星智能(002849.SZ)
及中移物联在内的物联网模组需求客户,借助鸿蒙系统万物均可互联的特点,
已在包括智能燃气表、智能水电表等物联网通信模块中提供了鸿蒙化方案,可
实现在现有的物联网终端产品渠道中实现鸿蒙化,迅速介入物联网通信模块的
鸿蒙化市场。
  截至目前,公司已有 19 款产品通过鸿蒙生态认证。其中,公司在鸿蒙生态
的目标市场电力行业中,随着 2023 年 10 月 31 日南方电网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
会在北京联合发布国内首个电力物联操作系统—电鸿物联操作系统的发布,电
力系统已正式开启鸿蒙化进程。根据南方电网的预测,2024 年底,电力鸿蒙产
业链将拓展到 900 多个子类设备,实现输变配领域 135 万个物联终端全覆盖;
到 2025 年底,覆盖终端规模可超亿级。公司作为电鸿 OS 深度共建的核心伙伴,
目前也在积极参与南方电网的电力鸿蒙相关招投标。除此之外,公司也与部分
医疗养老终端上市公司接洽形成较为成熟合作意向,并在零碳银行网点等金融
领域提供鸿蒙产品,将市场储备拓展至电力行业、金融行业及医疗行业等多个
应用领域。
  公司可依托现有的七个销售大区、30 个销售办事处及由大区业务代表、开
发人员、产品经理、销售代表为主要人员的市场推广团队,迅速响应全国 20 多
个省级行政区内运营商的鸿蒙化产品及方案需求,并配合开发满足不同需求和
特点。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广东九联开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凭借身处深圳鸿
蒙生态圈中心的优势地理位置,以产品研究院为载体,利用公司现有如物联网
事业部的销售渠道等主营业务销售的顺畅渠道,结合公司现有客户群体的延伸、
拓展,通过为早期或潜在鸿蒙目标行业客户提供鸿蒙方案不断鸿蒙生态客户。
由此可见,公司鸿蒙产品可借助公司已有的成熟销售渠道完成鸿蒙产品客户群
体市场储备,待后续产品成熟后迅速铺开,实现业务拓展和升级。
  公司 2023 年在鸿蒙生态方面已形成一定规模收入、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
已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公司近年来通过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的快速发展,
已经累计了在金融行业、电力行业、能源行业、医疗行业及运营商等领域的优
质客户群体,上述领域的部分客户已形成规模的鸿蒙产品收入,上述领域的客
户亦是未来鸿蒙产业化的重要客户群体。为更好的满足公司鸿蒙研发能力及下
游客户应用场景的适配性,公司还需要持续推进鸿蒙生态的研发工作,实现在
鸿蒙生态场景的不断突破,进一步扩大鸿蒙产品的客户群体,为公司业务增长
提供更多的盈利来源。
  (2)九联科技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项目
  ①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目前,公司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项目已配备数十名研发及技术人员,未来随
着项目的后续推进与产品系列的扩展,公司预计将吸纳更多的智能机器人专业
人才与现有团队一起研发。
  ②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之一的多平台嵌入式软件开发技术,主要采用硬件虚拟化技
术架构,抽象硬件设备层实现一套可扩展的 HLD(High Level Device)软件接
口,基于该接口开发的软件模块和应用程序,支持 Android、Linux 等操作系统,
可快速移植到不同的硬件芯片平台,大幅度提升了新方案平台的研发效率和软
件代码共用程度,降低研发成本,缩短产品上市周期。目前已经完成对鸿蒙操
作 系 统 的 适 配 移 植 工 作 , 运 行 在 HI3798MV310、Amlogic905L3、
AmlogicA311D 等多个硬件平台上,相关产品也已经进入开发阶段。公司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集成开发环境、丰富的分析软件、统一的中间件平台、嵌入式浏
览器、javascript 支持技术,拥有一套先进成熟的区别开发流程,使公司的软件
开发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这些核心技术优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
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深耕智能终端和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与
服务,并与海思等行业头部芯片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开发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生产能力。在硬件方面,发行人已具备一定智能机器人核心硬件开发
基础,如环境感知模块的核心零部件激光雷达,以及工控板、电池组等部件;
在软件方面,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如嵌入式多媒体技术、WiFi 无线局域网
技术、PON 接入网络技术等核心通用技术,多平台嵌入式软件开发技术、
于视觉定位的三轴机械运动技术、产品功能自动化测试技术等核心智能制造技
术,具备对传感器等核心部件进行技术升级和定制化设计的能力,能够实现智
能机器人在特定环境、特定任务中实现更多的功能,抓取更多、更精确的数据。
   ③公司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智能机器人方面已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方面均有一定市场储备,
并已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现阶段研发能力开展智能机器人产品生产及核心零部
件如激光雷达等产品的生产。
   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目前仍需加大研发的激光雷达产品,公
司已凭借长期服务运营商形成的技术水平较高、产品一致性及稳定性较高的口
碑,与激光雷达行业相关企业达成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为其代工激光雷
达产品,掌握家用激光雷达核心工艺,逐步开展相关研发,实现重大突破,也
间接与家用扫地机器人这一智能机器人细分行业的厂商产生一定业务联系,在
该市场中迅速切入,形成自身的市场储备。
  智能机器人整机方面,自 2015 年以来,公司为提升自有产品线自动化程度,
逐步加大自研自动化生产线,形成的智能化及自动化生产能力一度受到市场的
高度认可,借此公司积极开拓智能机器人客户群体,并已累计了包括化工行业
头部企业华谊集团(600623.SH)相关公司、智能机器人重要企业广州赛特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智能机器人需求客户群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逐步产生
订单,并根据产品验证进度陆续实现产品交付。公司也将通过 OEM/ODM 模式
迅速切入智能机器人赛道,随着产品可靠性及一致性获得验证,智能机器人产
品以订单方式获得了市场认可。
  针对智能机器人业务,公司已增加设置机器人事业部专门从事智能机器人
业务开拓,借助运营商销售体系覆盖全国主要省份的便利、结合物联网通信模
块事业部市场不断加强的开拓力度及鸿蒙生态的全面铺开,不断挖掘化工、电
力、家用等多个智能机器人应用领域的客户,形成全新的客户群体及销售渠道。
公司通过现有订单的交付不断形成良好口碑及影响,建立起智能机器人的销售
体系,在广阔的智能机器人市场中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储备。
突破。同时,公司亦取得了相关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但基于公司现有阶段研
发水平,仍需在激光雷达等关键零部件持续投入,且目前智能机器人产品应用
场景较为单一,急需进一步研发、整合,并形成更为成熟、盈利能力强的产品。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
事;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未来拟
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詹启军、林榕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4)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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