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0215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 1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涉 及 财 务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存 款 、 贷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02150 号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飞亚达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签发了大华审
字[2024]00110007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飞亚达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飞亚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飞
亚达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飞亚达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大华核字[2024] 0011002150 号专项说明
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飞亚达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冬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大华核字[2024] 0011002150 号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一方控制
收取或支付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271,327,031.83 4,625,965,634.82 4,429,548,867.89 467,743,798.76 342,896.12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本汇总表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