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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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指引》”)、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黄
翊东女士、陶晓慧女士及刘成昆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现就提名
黄翊东女士、陶晓慧女士及刘成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
致认为黄翊东女士、陶晓慧女士及刘成昆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历,黄翊东女士、陶晓慧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刘成昆先生尚未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的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
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翊东女士、陶晓慧女士及刘成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黄翊东、宗士才、吴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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