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被担保方沈阳德联连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德联旗骏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分
别签订了三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分别为子公司佛山德联汽车
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联”)、沈阳德联连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连众”)和沈阳德联旗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
阳旗骏”)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2,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
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佛山德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
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
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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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沈阳连众和沈阳旗骏分别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20 日、2023 年 10 月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和《2023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本次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3,022.5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5921021810
成立时间:2012 年 03 月 0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汽车装饰用
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
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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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德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 13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CQWWPW54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
零售,二手车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摩托
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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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德联连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 13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CM830Q30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
销售,二手车经纪,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
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德联旗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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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利润总额
佛山德联 41,893.20 26,925.47 14,967.73 38,277.22 -738.98 -909.89
沈阳连众 - - - - -
沈阳旗骏 - - - - -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利润总额
佛山德联 46,558.79 32,123.54 14,435.25 35,425.19 -532.48 -626.44
沈阳连众 836.53 864.54 -28.01 144.06 -28.01 -28.16
沈阳旗骏 674.04 697.84 -23.81 190.73 -23.81 -23.98
注:沈阳连众和沈阳旗骏成立于2023年,2022年无对应的财务数据
经查证,上述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分行;
公司、沈阳德联旗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贰仟万元整、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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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佛山德联、沈阳连众和沈阳旗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
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申请授信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5,740.69 万元、公
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包括此次担保)为 27,748.70 万元,均为对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8%。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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